发布日期:2024-07-30 21:00 点击次数:149
(原标题:宁安市回椿大药房被罚款五千元)河源配资
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,宁安市回椿大药房因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,被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五千元。
据公告内容,宁安市回椿大药房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,违反了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。该行为有现场笔录、询问笔录、照片等相关证据佐证。
宁安市回椿大药房违反了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,构成了违法从事药品生产、经营行为。依据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十二条第(一)项、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国市监法规〔2022〕2号:第十四条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的规定,从轻行政处罚:罚款五千元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河源配资